扬尘污染将“按日连续计罚”,最高可罚20万!
11月6日,佛山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。其中,佛山首部关于扬尘污染的防治条例在会上获得全票通过,预计最快会在明年初实施。条例规定,工程施工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,将按日连续计罚,最高处罚20万元。
《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》细化了扬尘污染防治的措施,并规范了处罚力度,比如施工单位需要在施工工地周围设置连续硬质密闭围挡或者围墙,施工工地位于城市主要干道、景观地区、繁华区域,围挡或围墙高度不低于250cm,其余区域不低于180cm。违反规定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,将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运输煤炭、垃圾、砂石、渣土等散装、流体物料的车辆,应当全封闭装载并保持车体整洁,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。违反规定未采取全封闭运输的,将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。拒不改正的,主管部门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,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,最高处罚20万元。
当天的会议还审议通过了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,以及一批人事任免程序。会议还决定,佛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将于本月27日召开。